财务处是学校财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其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法规,根据学校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理顺财务关系,维护校园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2.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组织编制全校年度财务预算和资金筹措计划。

3.实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筹措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对预算和计划执行中的差异,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应对方法以供领导决策。

4.按时进行财务决算,及时将财务决算报告报送校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决算情况分析资金运行效果和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及时上报学校领导,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5.负责教育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执收和管理,负责教育事业经费拨款、其他教育经费拨款以及其他各种专项经费拨款的申报。

6.负责教育事业经费及其它各项经费收支的核算与管理工作,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定期清查账目、核对资产,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和编报各类报表。

7.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不包括经营单位)的核算与管理,定期核对账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物资产的盘查、核对工作。

8.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按要求编制各类报表、年度财务决算,按时编制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9.负责工会经费、党费等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按要求编制报表和年度决算。根据学校安排代理部分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要求编制报表和年度决算,及时进行税务申报。

10.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投资行为的决策,参与大宗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审议,参与学校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

11.按照学校建设规模的需要和未来财力的可能科学测算学校贷款规模,切实防范财务风险,协调学校与各大商业银行的关系,保证学校融资渠道通畅。

12.加强内部资金管理,合理运作存量资金,提高资金运行效益,做好校内资金融通,保证财务工作日常运行。

13.负责学校教育收费和票证的管理工作,按时做好教育收费申报和年审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14.负责财会资料的立卷、归档以及销毁工作。

15.负责对学校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其机构、人员、核算和管理进行检查;负责全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继续教育以及从业资格年审。

1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