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6年度年终结账及2027年度年初开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11-04 浏览次数: 10

根据上海市教委、市财政有关年度财务决算、国库对账等相关工作安排,为确保学校2026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学校2026年度年终结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截止时间

1.财政专项(经费编号前四位为10-26的经费项目)报销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1日。

2.其他经费报销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8日。

财务处将按项目类型在报销截止日17:00关闭网上预约系统。收单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11日17:00,届时各处投递箱将同时关闭。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

报销单投递截止时间

财政专项

(10-26开头)

12月1日17:00

12月11日17:00

其他经费

12月8日17:00

财务处将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在报销截止日前提供充足的号源,确保有报销需求的师生在报销截止日之前均能在财务报销系统中约到报销号。年底报销单激增,建议各位老师使用智能网报。提交报销单后请及时关注单据流转状态,若12月23日报销单状态仍未更新,请拨打财务处咨询电话55277387或前往勤业楼302办公室咨询办理,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核查处理。

二、校外劳务、学生津补贴、专项奖励发放截止时间

校外劳务、学生津补贴、专项奖励填报申请截至日期为12月8日,系统于截止日17:00关闭。

三、科研开票截止时间

借发票业务受理日期截止到12月16日,办理科研入账日期截止到12月23日。

四、往来款清理

1.暂借款。财务处将于12月1日前将各学院和职能部处的未冲销暂借款清单发放给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务必督促借款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抓紧落实核销,对于无正当理由不还且超过一年的借款,财务处将冻结相关经费项目或扣减2026年预算。

2.暂存款。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学校当年收到各类款项必须当年计入收入。请各位老师及时查询到款通知,及时办理各类资金入账手续,冲销到期且通过验收的质保金。对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认领的暂存款,财务处将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账务处理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为学校收入。

五、2026年度财政性结余资金的处理

1.经费项目编号为“1”、“2”开头的项目资金余额不再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2.鉴于学校部分研究生培养学制调整,研究生指导经费使用延期至2027年底,研究生指导经费使用需聚焦学生指导与人才培养。

3.经费项目编号为“5”开头的各类专款项目,根据各级财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资金下达后两年仍未支出的需上缴财政,请相关负责人及时关注项目支出情况,妥善安排资金支出计划,依规使用资金。

六、2027年度开账时间

根据市财政和市教委要求,财务处将在完成2026年度决算工作后另行通知2027年度开账时间。

各单位要严守财经纪律,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合理合法安排各项支出,严禁年底突击花钱。

财务处

2026年11月4日